凡产品在使用中丧失规定功能的现象,称为失效。包括以下三种情况:
第一种完全不能继续服役;第二种虽然还能运行,但已不能达到规定功能;第三种虽然还能运行,也能完成规定功能,但继续使用时,不能确保安全可靠性。
出现上述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,就认为产品已经失效了。如汽轮机在运转中突然发生叶片断裂而停止运转,完全不能工作,属于第一种失效;车床主轴因磨损而产生跳动,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精度,虽然还能继续使用,但可认为也已经失效,这属于第二种失效;机械整体功能并无任何变化,但其中某个零件部分或全部失去功能,此时机械虽还能正常工作,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就可能导致重大事故,这种机械失去安全工作能力的,属于第三种失效,如火车的紧急制动失灵等。
工程上产品种类繁多,同类产品或零件可能以不同方式失效,而不同产品又会有相同或相似的失效特征。根据工件损坏的特点,所承受载荷的形式及外界条件,可将失效分为过量变形失效、断裂失效和表面损伤失效。而过量变形失效分为过量弹性变形失效、塑性变形失效和过量蠕变失效。断裂失效分为塑性断裂失效、脆性断裂失效、疲劳断裂失效和蠕变断裂失效。表面损伤失效分为磨损失效、接触疲劳失效和腐蚀失效。
1、过量变形失效
(1)过量弹性变形失效
金属零件或构件在外力作用下总要发生弹性变形。在一些机器结构中有时需要选用弹性模量小、强度高并能承受较大弹性变形的材料来制造弹性元件,如各种弹簧;但大多数零件在工作时要限制其过量的弹性变形,即要求有足够的刚度,如镗床的镗杆,车床的主轴,若发生过大的弹性变形会影响被加工零件的精度。
(2)塑性变形失效
塑性变形失效是零件的实际工作应力超过材料的屈服强度引起的。因此,屈服强度是衡量材料承载能力的重要力学性能指标。
(3)过量蠕变失效
过量蠕变失效是零件或构件在高温、长时间在力的作用下产生的缓慢塑性变形失效。过量变形失效是非突发性失效,一般不会造成灾难性事故,但有时塑性变形失效和过量蠕变失效也可能造成灾难性事故,需加以注意。
2、断裂失效
(1)塑性断裂失效
零件在所受应力超过其断裂强度,在断裂前有一定程度的塑性变形的失效称为塑性断裂失效。
(2)脆性断裂失效
断裂前无明显的塑性变形,它是突然发生的断裂,断裂时名义应力低于或远低于材料的屈服极限。这种断裂经常发生在有尖锐缺口或有裂纹的零件中,特别是在低温或冲击载荷作用下。脆性断裂往往带来灾难性的后果,如飞机坠毁、轮船沉没等:
(3)疲劳断裂
在交变载荷反复作用下发生的断裂称为疲劳断裂:疲劳的最终断裂是瞬时的,因此危害性较大,常在齿轮、弹簧、轴、模具等零件中发生。
(4)蠕变断裂失效
在高温缓慢变形过程中发生的断裂属于蠕变断裂失效,最终的断裂也是瞬时的。在工程中常见的多属于高温低应力的沿晶蠕变断裂。
3、表面损伤失效
(1)磨损失效
当相互接触的两个零件作相对运动时,由于机械力的作用,零件表面的材料逐渐脱落,从而使零件的尺寸不断变小的一种失效即为磨损失效。磨损失效主要有:粘着磨损、磨粒磨损、接触疲劳磨损、微动磨损、气蚀等几种失效形式。
(2)接触疲劳失效
相互接触的两个运动表面或相对滚动的两个表面,在工作过程中承受交变接触应力的作用,使表层材料发生疲劳破坏而脱落的现象叫接触疲劳失效。例如齿轮和滚动轴承的滚道及滚动体上出现的麻点状小坑:提高材料的冶金质量,提高零件的疲劳强度和表面硬度,降低接触表面粗糙度值,提高接触精度,改善润滑条件都能有效提高接触疲劳抗力。
(3)腐蚀失效
金属与周围介质之间发生化学或电化学作用而造成的破坏,属于腐蚀失效。其中应力腐蚀,腐蚀疲劳是突发性失效,导致“意外”事故不断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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